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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的版权形象行为严重侵犯了迪士尼公司的着作权,为此迪士尼就又直接和奥斯卡主办方干上,这就是着名的奥斯卡白雪公主事件,真真是黑脸的汉子你威武雄壮。
还有国内比较熟悉的「火影忍者抄袭美国队长分镜头」事件和国内某说唱歌手占用「万磁王」称谓事件。而火影制作组也仅仅是在制作动画时复刻了几秒钟的分镜镜头而已就直接收到了迪士尼官方的「侵权警告信件」。迪士尼用真实案例诠释迪士尼法务的铁拳落在世界的每一个角落,只要你敢侵权,保管他随叫随到。
在一般的侵权案例中,迪士尼并不会开始就通过法律程序解决而是会发警告函要求对方停止侵权行为,如果对方拒不配合的话迪士尼也会毫不留情的拿起法律的大棒教你怎么做人。比如在2008年,迪士尼公司状告了美国佛罗里达州的一对经营派对服务的夫妻,只是因为他们在宣传自家生意的宣传视频中穿了有迪士尼旗下角色形象的玩偶服饰。为此迪士尼公司要求这对夫妇将服饰寄往迪士尼以便他们将服饰销毁,但当时这对夫妻却将服饰退回原卖家以换回他们用来购买服饰钱。对于这种不配合的小人物,迪爸爸当然就毫不客气,直接对他们提起高达百万美元的诉讼赔偿,真真是捡了芝麻丢了西瓜。在2012年,领国日本某同人社团在制作的一款游戏中把其中一个反面角色的形象直接套用了米老鼠的形象并且还是在游戏里会被玩家杀的身首异处的那种悲惨反面。这迪爸爸能忍的了嘛,直接要终止求该游戏的开发和传播并赔偿迪士尼高达600万日元的赔偿。
迪士尼不光在自家原创ip形象上有着强大的创造力,而且还擅长为自家创作团队「省力气」。曾创作过《少数派报告》的知名好莱坞电影编剧格瑞·戈德曼就曾起诉迪士尼,声称迪士尼公司的《疯狂动物城》与他在2000年在美国编剧协会注册的一部叫做《鲁尼》的作品有相当高的相似度,当时他还向迪士尼提供了一段完整的剧本概要、角色概念图等其它素材,而迪士尼当时却拒绝了戈德曼的提案。
现在迪士尼公司却抄袭了他的创意并且未经他允许就擅自修改了他作品角色用作商业盈利,这种行为严重侵犯了他的着作权。对于戈德曼的起诉行为,作为有着地表最强法务的迪士尼对外宣称这完全是一个漏洞百出的指控,戈德曼只是看电影成功想过来分得利益的投机者!不出意外的美国联邦法院最终以「侵权材料不足」为由驳回了戈德曼的指控这件事最后也不了了之。不得不说迪士尼法务流弊,果然资本即正义。还有大家熟知的《狮子王》动画一片就有日本动画大神手冢治虫的《森林大帝》的影子,其中不管在人设还是角色昵称上都有着很高的相似度。
自1997年以来,迪士尼公司单单在游说国会上就花了8700多万美元,而这些钱也仅仅只是用来「影响知识产权立法」的。与此同时,每隔一段时间迪士尼都会对米老鼠等旗下角色的形象重新演绎以形成新的形象作品,以此得以获得新的着作权。并且熟练利用各国的法律对旗下角色进行保护,别的不说,光是在中国迪士尼就对米老鼠申请了不下五十个大类4000多个商标的相关注册,基本你能想到的人家都提前注册了,普通人可能稍不注意就会面临侵犯迪士尼着作权诉讼。
并且通过对旗下角色形象的重新演绎,迪士尼可以及时的更新推广发挥
角色形象的最大版权价值,这样就算之前的旧角色版权到期了他们也并不会有多少损失,毕竟一代新人代旧人嘛。可以说在这样堪称严苛的产权保护下,足以让任何一个妄图摘果实的不法分子都望而却步。而迪士尼之所以能称霸版权界的真正杀招还得说是迪士尼的法务团队,号称地表最强的法务部。
根据迪士尼现有资料推算,迪士尼的法务团队在17年之前就在全球范围拥有350多名以上的律师团队,而且迪士尼的法务部不单有着惊人的律师数量,而且他们法务在职称等级与薪资上更有惊人制度。迪士尼法务部不仅分了首席律师、副首席律师、普通出庭律师、专利法职业律师、电视及电影业务律师、职业商务律师、执行律师、首席执行律师等等多个等级的职称评定,而且每一等级都对应了高的惊人的薪资水平。以16年迪士尼总法律顾问艾伦·布雷弗曼为例,单单在2016年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