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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时期的官阶及官位名称介绍
春秋时各国官职名称都不相同,不过大致可以分为三类:
晋国等中原各国官职除小部分略有不同称谓外,秦国和楚国官职都各有特色。
晋国等国的主要官职:
元帅:也称执政、元戎,中军将。相当于现代总理制下的国家总理。
司马:本来是掌国家军队的官衔,佐政辅国,权势重大。但晋国的司马弱化,成为军一级编制下的军法官。
司徒:司徒主管征发徒役,兼管田地耕作与其他劳役。
司寇:刑官之名,掌刑法,防奸邪。相当于警察总监。
士师:相当于大法官,主管审判与刑律。
御史:故国时管理文书及记事的官员。
内史:职掌国家租税、钱谷与财政收支。
中尉:以选任贤能,拔举官吏为职责。
宦者令:宫内侍者的长官,管理内廷事务。宦者令的权势很大,常豢养门客。
田部史:征收租税的官吏。
国尉:高级武官。初期晋国军尉没有细分,后来分为国尉与都尉,有功的军士许历升为国尉。赵武初次担任的“师军尉”就是国尉。
都尉:军官职名,早期被称为“旅军尉”。
郡守:郡的长官。郡在春秋时出现,多设于荒凉偏僻或军事要地。董阏于曾为上地郡守。
县令:县的长官。处置管理一县的军、政、民事务。
师:春秋早期时这是一种官衔,以负责教导王与太子为职,后来贵族家族老师,也被统称为“师”,是贵族家中上卿。
左师:资格老、年纪大的君主参议人员。
博闻师:君主的学术顾问。
司过:谏议官职。
代相;战国时代,代相为代地的最高行政、军事长官。
秦的各级官吏制度,根据
《商君书》记载,共分20级:
1、爵位:公士
2、爵位:上造
3、爵位:簪
4、爵位:不更
5、爵位:大夫
6、爵位:官大夫
7、爵位:公大夫
8、爵位:公乘
9、爵位:五大夫
10、爵位:左庶长
11、右庶长
12、爵位:左更、
13、中更
15、爵位:少上造
14、右更
16、爵位:大上造
17、爵位:驷车庶长
18、爵位:大庶长
19、爵位:关内侯
20、爵位:列侯
周室:《周礼》典制
《周礼》所述的周朝体制十分精密、宏大,因此受到后人的质疑,认为是后人托古所作。按照《周礼》的记载,周朝的中央政权的组织是以冢宰为首的天地四时六官制度。
天官冢宰
「帅其属而掌邦治,以佐王均邦国」,冢宰的属官称为「治官」。包括太宰卿一(太宰为官名,卿为爵位,以下同,只有一个名称的为爵位)、小宰中大夫二、宰夫下大夫四、上士八、中士十六、旅下士三十二。。太宰的职责是「掌建邦之六典」,以佐王治邦国。其六典是:一曰治典,以经邦国,以治官府,以纪万民;二曰教典,以安邦国,以教官府,以抚万民;三曰礼典,以和邦国,以统百官,以谐万民;四曰政典,以平邦国,以正百官,以均万民;五曰刑典,以诰邦国,以刑百官,以纠万民;六曰事典,以富邦国,以任百官,以生万民。可见冢宰实际上相当於首相的地位。
地官司徒
「帅其属而掌邦教,以佐王安抚邦国」,司徒的属官称为「教官」。包括大司徒卿一、小司徒中大夫二、乡师下大夫四、上士八、中士十六、旅下士三十二。大司徒管理版籍、人民田土之事。小司徒管理京城以及四郊人民、田地、赋税事务。
春官宗伯
「帅其属而掌邦礼,以佐王和邦国」,宗伯的属官称为「礼官」。包括大宗伯卿一、小宗伯中大夫二、肆师下大夫四、上士